加利福尼亚州的未婚夫妇和普通法婚姻
?普通法婚姻?是一种工会,其中的配偶同意结婚,生活在已婚夫妇中,并在社区中被称为已婚夫妇,但未遵守仪式或结婚证的手续。尽管少数国家允许普通法婚姻,但加利福尼亚不在其中。
但是,长时间在一起的未婚夫妇确实拥有一些权利。 Kaspar的家庭律师&Lugay,LLP可以帮助您保护这些权利,并明确说明您作为未婚夫妇的法律地位。致电415-789-5881或 contact us online 安排咨询。
来自其他国家的普通法婚姻
如果您在承认普通法婚姻的另一州成对生活,则有可能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结婚。为了使加利福尼亚州能够识别您的普通法婚姻,您必须居住在一个法律上承认这种婚姻的州,并且已达到结婚身份的标准。
当前认可普通法婚姻的国家包括:
- Alabama
- Colorado
- Iowa
- Kansas
- Montana
- Rhode Island
- Texas
- South Carolina
- Utah
这些法律因州而异,因此至关重要的是,您必须有一位知识渊博的律师,可以帮助您确认以前居住州的身份。总的来说,大多数州都要求您保持自己已婚,这可以通过提交联合纳税申报表和使用相同的姓氏来证明。
加利福尼亚未婚夫妇的权利是什么
即使您没有合法结婚或不符合其他州的普通法婚姻标准,您也可能享有与夫妻离婚类似的有限权利。例如,如果您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婚姻有效,那么您可能有权获得财务支持和资产分割。您是否有合理的信念可能很难证明,并且常常涉及婚姻过程中存在技术错误的情况。</
如果有书面合同或口头合同提供财务支持,例如同居协议,则您在分居后也可能拥有权利。这通常被称为“ palimony”。对于长时间在一起的夫妻来说,这类似于a养费。
Kaspar阐明您的婚姻状况并保护您的权利& Lugay, LL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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